養殖廢水中的污染物是多種多樣的,往往需要采用幾種方法組合,才能達到排放標準。根據福建廢水處理的排放特點、水質特點及要求的排放要求,確定工藝分三個部分:首先是預處理,去除水中的懸浮物和浮油,降低后續處理的負荷并防止后續處理(尤其是生化處理)單元堵塞而影響處理效果。
(1) 一級處理采用物理處理方法,用格柵、篩網、沉沙池、沉淀池、隔油池等構筑物,去除廢水中的固體懸浮物、浮油,初步調整pH值,減輕福建工業廢水的腐化程度。廢水經一級處理后,一般達不到排放標準(BOD去除率僅25-40%)。故通常為預處理階段,以減輕后續處理工序的負荷和提高處理效果。